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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清算
www.110.com 2010-08-04 14:10

  广东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2年由广州市某食品加工厂与台湾某资源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金500万美元。2004年6月,中方投资者转为广州市某食品集团总公司,并变更注册资本为71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80万美元,占67.6%。由于流动资金缺乏,银行贷款利息愈加沉重,加上产品设计不合理,没有典型的卖点,产品上市后没有市场,企业因此亏损严重,被迫于2005年4月减产以降低产能,拖至6月企业实在是难以为继,只能停产,2007年1月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自2006年2月以来,为启动企业资产,先后多次将本企业资产委托其他外资公司经营管理,但都未将经营进行下去。2007年底,广州市某食品集团总公司收回该公司经营时,仅剩余一万多平米的厂房、办公用房和30亩的土地。由于企业厂房长期闲置,已经严重影响了资产的变现价值。

  公司董事会决定解散清算,清算委员会成立后,接管了各种会计账册及文书资料,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进行了清理,并对各类资产进行了登记、核对,分别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出具了《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清算委员会进行了债权申报通知和公告。债权、债务清理小组根据清册分别向债权人、债务人发送了“申报债权通知书”、“清收债务通知书”。最后,共有5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9,730,366.43元,对企业应收款进行清收,清收率基本为零。

  在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由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以1200万元的价格购得,最大限度的实现了现有资产的价值,在先期支付了清算费用和职工的劳动债权后,剩余资产按比例清偿了其他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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