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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清算 达娃分手谈判受制价格
www.110.com 2010-08-04 15:16

  去年11月,达能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娃哈哈将“爽歪歪”品牌以娃哈哈集团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违背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有关商标权协定,由此构成违背“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不正当行为,申请该商标不予核准。而根据上述裁定书,国家商标局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申请。

  对于近日所传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公司部分资产开始清算,以应对可能到来的公司解散一说,昨日,达能与娃哈哈集团分别向本报证实,消息并不属实。目前,达娃分手谈判仍旧僵持,价格分歧仍是最大障碍。

  达能向国家商标局陈述,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利用负责合资公司经营管理的便利条件,在大股东达能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爽歪歪”品牌以娃哈哈集团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向达能集团隐瞒情况。

  “从出资来源上看,无论是借助银行贷款还是与新的国际基金合作,娃哈哈都要做出一个复杂的财务投资方案。对于一个没有一分钱银行贷款的传统民族企业来说,这将又是一次新的资本联姻考验。”分析人士指出。

  而对于目前传言的合资公司清算解散一事,知情人士称“还远没有到那一步。”

  达能所指违规依据是双方于1996年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和1999年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根据相关协议内容,双方同意“娃哈哈”与“非常”等商标允许给予合资公司使用。但娃哈哈集团称,娃哈哈集团仍有权拥有或使用与“娃哈哈”系列商标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其他商标,“爽歪歪”商标即符合上述特征。

  去年以来,一系列达娃诉讼在国内国外展开,至今为止,娃哈哈在胜出率上占有绝对优势。但专家表示,达娃最终谈判结果才是决定双方在市场竞争方面的成败关键。从目前形势来看,达能将合资公司51%股权出售给娃哈哈的可能性很大。但因为双方开价差距高达上百亿,谈判僵局短期难以打破。

  据了解,2007年达能从达娃合资公司所获利润高达5亿元,是其在亚洲市场的最大投资收益板块之一。“如果娃哈哈斥巨资收购达能所持股份,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是投资回报率,假设娃哈哈最终开价在50亿元,其十年收回成本的投资回报或可以接受。”一位了解达娃事件的市场人士称。但是,到目前为止,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并未透露其收购达能股份的心理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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