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清算 > 公司清算知识 >
公司破产清算的有哪些流程
www.110.com 2010-08-04 14:32

  公司破产清算的有哪些流程

  -----清算组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其它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

  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一)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二)刻制清算组图章

  (三)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