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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私房转移登记的办事程序
www.110.com 2010-07-06 10:39

  签订后,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私房转移登记,办事程序为:

  (一)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 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各50%

  ①住宅: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5、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个人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单位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税费的发票;

  2、个人购房需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购房需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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