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毛钱争执竟惹来 285天劳教
近日,安徽省庐江县石头镇的丁氏三兄弟终于拿到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支付的共计62671.5元的国家赔偿款。在上海从事建筑的农民工丁昌恒、丁昌群、丁钱明三兄弟因3毛钱的电话费和当地一经营者、警方发生争执,最终不但被当地警方处以治安拘留,还被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实施劳动教养1年。三兄弟不服判决,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前不久,这场官司终于打赢。
三毛钱惹来牢狱之灾2005年8月31日,石头镇石头社区丁四村民组的丁钱明在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塘园路打电话,因话吧经营者施某多收了3毛钱话费发生争执,随即与之互相殴打。其间,施某拨打110报警,金山公安分局朱泾镇派出所民警及时赶至现场,依法传唤丁钱明与施某。丁钱明拒绝传唤,与民警发生揪拉。丁钱明的哥哥丁昌群、丁昌恒见状随即参与揪拉,阻止民警传唤小弟丁钱明。揪拉过程中,民警陆某左手臂、邬某右手臂表皮、软组织受伤,联防队员顾某上衣被拉破。
2005年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殴打他人、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丁氏三兄弟分别处以治安拘留。拘留执行期间,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竟根据金山公安分局的请示报告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决定对三兄弟各劳动教养1年。9月23日,三兄弟被分送上海市第四劳教所及江苏大丰劳教所两地实施劳动教养。
上海劳管会输了官司因为三毛钱的电话费发生争执,被治安拘留不算,同时还被劳教1年,三兄弟坚决不服,要求上诉。2005年12月28日,在石头镇司法所主任卜业道的帮助下,三兄弟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推上庐江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庐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上海市金山公安分局对丁氏三兄弟处以拘留符合法律规定;但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就丁氏三兄弟同一违法事实作出劳动教养各1年的决定,违背了重复处理的基本司法原则,且三兄弟的违法性质不适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中的相关法条之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撤销,并按《》的有关规定赔偿其损失。
然而,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6月22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丁氏三兄弟于今年7月5日被释放,自去年9月23日始,共被非法劳教2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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