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拐卖儿童,被警方抓获后投进看守所,8个月后被无罪释放,获释半个多月后方拿到释放证,但这张释放证却让当事人不解和担心:“我明明是个女的,却被写成了男性,释放证上还写着‘2010年9月24日被逮捕’。难道我今年9月份还要被逮捕?”
【女子求助】“我不想再进看守所”
6月24日上午,47岁的四川女子罗远英来到报社求助,称她不想再进看守所了,让记者“帮帮忙”。
罗远英家住四川省合江县农村,2009年9月份被郑州管城警方送进了郑州市第一看守所。
罗远英说,她莫名其妙地被民警抓走,然后被关押了8个月,直到今年5月5日,她被放了出来。
获释时,她没拿到释放证。通知她“出来”的看守所工作人员告诉她:“过一段时间再来拿释放证。”
罗远英说,当时是管城分局某派出所的民警把她从第一看守所接出来的。之后,又送了她10元钱,让她打车回家。
几天前,她到管城分局某派出所了解情况,讨要释放证。当时接她出来的民警把一张释放证给了她。
【纸上离奇】释放证上男女不分
罗远英从兜里拿出一张纸,印有“郑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释放证明书”字样,下面的案件“字”、“号”均未填写,内容如下:“兹有罗远英,性别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于2010年9月24日被逮捕。现因管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罗远英不构成拐卖儿童罪,建议撤回起诉……经管城区公安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落款为2010年5月5日,日期上加盖了“郑州市第一看守所释放专用”红色印章。
罗远英说,这张释放证上的内容与自己的情况风马牛不相及。
罗远英说,2009年9月9日,她被管城区的一个派出所抓走,两天后被送到了郑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今年5月5日被释放。而释放证上却写着“2010年9月24日被逮捕”。这让罗远英感到害怕:“今年9月份还没到,难道他们又把我的罪定好了,还要来抓我?”
【自述案情】莫名被关押8个月
莫名其妙被关进看守所,稀里糊涂又被放了出来,罗远英说自己像做了一场梦。
6年前,罗远英因不堪忍受丈夫经常性的酒后毒打,她跑到郑州打工,其间认识了50多岁的南阳人郑某。郑某当时在郑州干装卸工。不久,两人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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