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李惠子 程卓)中国立法者本周审议了修正案草案,期望通过完善立法以减少错判“冤案”以及看守所刑讯逼供等虐待行为的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第三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不过这项法案不在此次会议上进行表决。国家赔偿法生效14年来,一系列舆论热点事件伴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
今年2月,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这一被媒体称为“躲猫猫”的事件促使全国公安和检察机关彻查羁押场所,舆论认为,这客观上加速了国家赔偿法的修改。
修正案将“看守所管理机关”纳入了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赔偿的范围包括,看守所工作人员“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警方最初称李荞明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受伤而死,随即引起社会舆论强烈质疑。之后,云南检察机关公布了调查结果。看守所两名民警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刑。
类似显示了中国依法治国在破解难题中推进。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26日就“钓鱼式执法”事件的调查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称城管部门之前所做的调查“简单草率”,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
10月14日,面包车司机孙中界在上海搭载了一名“乘客”,“乘客”随后留下10元钱作为车资。孙中界随即被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拦下,车辆因“从事非法营运”被扣留。经记者核实,孙搭载的“乘客”是交通行政执法便衣,俗称“钩子”。
浦东新区城管部门此前发布的调查则否认了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18岁的孙中界为证明清白,自伤小指。中国其他城市也有类似的违规执法现象,这种涉嫌唆使、引诱甚至嫁祸车主的“钓鱼式执法”,一时间成为舆论焦点。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说:“‘钓鱼执法’也可称为‘执法碰瓷’,这从根本上违反了政府公共政策和管理规则,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规定。”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承诺,将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2003年,27岁的孙志刚在广州的收容所被殴打致死,直接促成了有关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新的法规出台。他的家人获得了国家赔偿。
多年前,湖北人佘祥林的妻子失踪,佘被认定为杀人犯,一审被判处死刑。由于证据不足,此案退回补充侦查,佘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佘的妻子回到家里,已在狱中度过11年的佘被当庭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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