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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盗亦商的闽商
www.110.com 2010-07-17 16:25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这首脍炙人口的闽南民歌反映了闽南人敢打、敢拼、不服输的精神,也是闽商的精神支柱。当明王朝实行海禁时,他们就铤而走险,成为亦盗亦匪的海商集团。“商”是他们的本意,“盗”是逼出来的。

  福建东面临海,山多地少,早就有从事海上贸易的传统。到唐代末期,海上“丝绸之路”逐渐被陆上“丝绸之路”代替,泉州和广州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宋元时期,南方各省经济地位日益重要,海上贸易随之繁荣起来,福建人远赴朝鲜、

  日本、南洋各国从事贸易活动。到元代时,泉州已超过广州,成为当时世界最大的贸易港口之一。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阿拉伯商人、意大利商人、印度商人、犹太商人都曾落户泉州,仅阿拉伯伊斯兰商人就达数万人之多,他们的到来,传播了商业文化,使闽南人更相信经商致富之路。

  但是,明代之前的海上贸易体制是政府主导贸易的朝贡贸易。这种贸易的实质并不是让百姓有致富的机会,而是满足统治者的需求。一方面,通过朝贡,显示其他国家的俯首称臣;另一方面,获得“海外珍奇”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政府设置了市舶司之类的机构来控制民间贸易。到了明代初年,在实行严格的朝贡贸易的同时,又实行“片板不得下海”的海禁政策。《大明律》就规定,私带货物出海交易者杖一百,把兵器和人口运往海外者斩首,严禁制造二个桅杆以上的大船。这就迫使百姓“交通外番,私易货物”、“私自下番,交通外国。”

  面对日益严重的走私,明政府的态度是更加严禁,加之当时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海商也以海盗的方式对中国商人形成威胁,于是,海商在明中叶成化、弘治年间(1465-1505年)从偷偷的走私变为大胆冲破政府禁令又敢于与西方海盗对抗的海盗集团。这些海盗集团以漳州、泉州人为主,以漳州城东南50里的月港为中心,他们的贸易远达东亚、南洋,甚至非洲的40多个国家,交易的物品多达230多种,其中以生丝、纺织品、瓷器、糖制品为主,获利10倍以上。政府与海盗集团的对抗往往是双输博弈。

  明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申请开放海禁,获得批准,但把日本排除在外,这是因为明政府感到了日本的威胁。一是,明代中前期,倭寇在东南沿海始终是一大害;二是万历年间,日本的丰臣秀吉发动了侵朝战争,朝鲜当时是中国的藩属。所以,“终明之世,通倭之禁甚严。”但福建海商对日本的贸易,历来就是整个海上贸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于是,专门从事日本贸易的海商就发展为实力雄厚的海盗集团,其中著名的有李旦集团、颜思齐集团、郑芝龙集团、刘香集团以及杨六、杨七、钟斌等集团。明政府既要对抗北方农民起义与满人入侵,又要对付这些海盗集团。当明政府把精力放在北方时,这些海盗集团就得到迅速发展。它们既从事与日本的贸易,又对抗政府与洋人的贸易集团,能商即商,该盗则盗,闽南人从者甚众。

  在这些海盗集团中,郑芝龙集团逐渐显示出优势。郑芝龙是泉州人,早年活动于澳门和日本,他们以家族为核心,立足于安海港建立了自己的根据地。天启年间,郑芝龙集团纳并了李旦、颜思齐两大集团,吞其资财,招其人马,声势大振。崇祯元年,郑芝龙接受了明政府的招安。在明政府的支持下,发动了一场消灭异己、争夺东南海权的武装斗争,先后消灭了李魁奇、杨六、杨七、钟斌集团,最后又消灭了实力最强的刘香集团,一统江湖。此后,郑芝龙集团完全控制东南沿海的制海权和贸易权。所有船只,没有郑氏的令旗,不得私下往来。这些船纳金3000,每年收入达4万,郑氏富可敌国。他们筑城于安平,修海路直通室内。队伍自筹粮饷,无需政府支出。郑氏集团经济、军事实力强大,成为明政府维护东南平安的依靠,故有“八闽以郑氏为长城”的说法。

  清朝建立后,郑芝龙名义上投降了清,但整个集团在其子郑成功的带领下仍与清政府对抗。郑芝龙来往于中日之间,在双边都有家室。郑成功的生母为日本人。他为了使整个集团有个根据地发展海上贸易,康熙元年(1662年)从荷兰人手中夺取了台湾,突破清初的海禁,继续从事海上贸易。郑成功的儿子郑经企图摆脱清政府使台湾独立,但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统一了台湾,郑氏集团最后灭亡。以海盗集团为核心的闽商体系解体。

  作为海盗集团,闽商与其他商帮有明显的特点。在内部是以乡族势力为核心,组成包括各种不同人的集团。闽南也是一个移民社会,但与徽商的不同之处在于不是以同宗组成商业集团,而是以同乡组成海盗集团。郑芝龙是泉州安平镇人,原属于同乡李旦集团,后以“十八芝”(郑芝龙的亲兄弟、堂兄弟、从兄弟)为核心,发展自己的势力,其主导是同乡人,而且在成功之后保护乡里,为亲里造福,从而形成强大的势力。参加这一集团有不同阶层的人,上至官宦、富豪,下至普通百姓、流氓无产者。而且集团内实行来去自由,形成实质上的自由雇佣关系。这就加强了内部凝聚力,形成整个集团的战斗力。其他海盗集团也是用这种组织方式。所以,进行军事化管理,没有什么企业管理制度。

  海盗集团对外是亦盗亦商。明代颇猖獗的倭寇之患其实就与这些海盗集团相关。他们勾结日本浪人,为害东南沿海,他们与朝廷斗,也与洋人斗,在明代控制了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同时,在各个海盗集团之间也相互斗争、兼并,并不像其他商帮一样,同一个商帮内相互扶持。郑芝龙招安的目的之一正是借政府的力量消灭其他海盗集团。在他们消灭最强的刘香集团时,明军备守陈鹏的出兵起了关键的作用。其他商帮在经商的同时促进了各地经济发展,但闽商尽管也促进了中外交流,但其破坏性,给百姓所带来的灾难远远大于利益。他们的灭亡还在于相互之间的内斗,以及与朝廷的瓦解、镇压有关。

  中国以海盗为特征的商帮也不仅是闽商,以前我们说过的粤商早期也是海盗起家,而是粤商中一直有走私集团(以走私鸦片为主),这些走私集团也是亦盗亦商,武装与政府对抗,只不过其势力远远不如闽商中的各个海盗集团。此外,另一个重要的海盗集团是徽商中的王直集团(王直本姓汪,也是徽州大户,当海盗后改为王,以保护其家族)。台湾高阳先生的历史小说《徐老虎与白寡妇》正是以王直集团的兴衰为题材的。这些海盗集团活跃的时候是明代,清以后就衰亡了。

  海盗集团是闽商的主体,但并不是闽商的全部。清初海盗集团灭亡之后,闽商有三点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统一了台湾,郑氏集团灭亡之后,康熙二十三年福建靖海侯施琅等人提出开放海禁,同年9月,康熙接受这一建议,准许恢复民间海上贸易。此后,福建的海上贸易不仅维持了,而且有所发展。清政府在厦门设立海关,贸易中心由月港移至厦门,由厦门到南洋各国的贸易都得以发展,获利数倍甚至数十倍。厦门因此迅速发展起来。清代前,厦门人口不足万户,到道光年间,已增至14万户,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对外贸易港口。而且与台湾的贸易迅速发展,也促进了台湾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势力强大和清政府对海商贸易的管制、控制,清代中后期,尤其是鸦片战争之后,闽商已走向衰亡。

  第二,我们以前所讲的闽商其实只是闽南的商帮。闽西的客家商人也相当活跃,是闽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清时代的闽西包括汀州府所属八县和龙岩直隶州所属三县,居民以客家人为主。这里山多田少,落后闭塞,明代之前主要是外面的商人来进行商业活动,买走木材等土特产,运来粮食、盐等物品。到清代出现了闽西商人,主要经营纸、书籍、茶叶、烟草、蓝靛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在经商中也结成了以会馆或天后宫为中心的商业集团,遍及江西、浙江、广东、上海、汉口等地。但在晚清以后,闽西商人逐渐衰落。

  第三,明清两代在对海外贸易的过程中,福建人向海外移民,形成我国三次大移民之一的“下南洋”。据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3000多万人的华侨中,福建人有1000多万。这些移民许多人成为世界著名的华商,如锡矿大王胡国廉,橡胶大王陈嘉庚、木材大王李清泉、糖业大王黄仲涵、万金油大王胡文虎、印尼的首富林绍良等。他们不仅对发展当地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回报祖国,也对中国做出了贡献。他们的奋斗史可歌可泣。我们讲闽商也不能忘了他们。

  “爱拼才会赢”的精神造就了亦盗亦商的闽商,也是福建人下南洋的动力。他们不信命,当从事海上贸易受到禁止时,就铤而为盗,当国内找不到出路时,就走向国外。我非常爱听这首歌,因为它体现的是我们整个民族永不服输、永远奋斗的精神。闽商用他们的行为阐释了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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