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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在沪举行
www.110.com 2010-07-17 16:25

  新华网上海11月17日电 11月13日-15日,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海事大学承办的第七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本届研讨会上,与会的学者、专家们深入研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新的法律规则,海事诉讼与海事仲裁的功能,海上保险、船舶交易、船舶建造、船舶融资的法律规制等一系列问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市政府的领导和国际海事委员会主席、澳大利亚和德国等国海商法协会主席等中外嘉宾以及中外航运界、航运司法界、海商法学界等著名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了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发来书面贺信。万鄂湘指出,中国航运业迅猛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中国海商法制度逐步完善密不可分。我国由《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海运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成的海商法律体系已初步建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本次会议将为中国海商法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讨论和交流提供广阔的平台。万鄂湘希望中国海商法界积极加强与国际海商法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推进世界海商法律制度的规范统一做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副市长沈骏出席会议并致辞。沈骏指出,每一次海商法国际研讨会的成功举办,都有力推动了中国海商法律界与国际海商法律界的交流合作,同时也有力促进了上海航运贸易法律环境的建设。沈骏希望,在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将进一步成为国际海商法律界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合作共赢的重要平台,共同推动国际海商法律规则体系的变革创新,使国际航运法律秩序更加公平、有效、和谐,进一步推动国际航运贸易事业的持续繁荣和经济文化交往的深入发展。

  海事审判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司法窗口。海事审判活动与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航运贸易经济最为发达、航运要素最为集中、航运纠纷发生最为频繁的地区之一。中国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及案件类型均居世界首位。从1984年第一批海事法院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完善了一套海商法律制度体系和海事司法制度体系,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海事法官队伍,通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实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程序法,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国际通行规则,公正高效审结大量海事海商纠纷案件。2006年以来,中国海事审判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十个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各海事法院在沿海沿江地区设立的派出法庭,紧密结合现代航运服务业、海运物流业、海洋经济战略发展等形势,进一步加大海事审判工作力度,维护航运交易秩序,促进航运交易活动,依法保护了船、货、港各方权益。中国海事审判活动得到国际航运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促进了国际国内航运贸易事业的有序开展。

  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海商案件也不断攀升。2004-2008年,该院受理各类海事海商纠纷案件6213件,2008年案件数比2004年翻了一番,成为中国审理海事海商案件最多的法院之一。在审判工作中,该院秉持公正高效的司法原则,发挥海事审判专业优势,提供海事司法优质服务,不断满足航运市场及航运企业的司法需求。在开展审判活动的同时,该院还高度重视审判理论研究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推出大量学术研究成果,促进了海商法律制度的更新发展。

  会议期间,部分中外专家代表参观了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大楼,该院向他们介绍了中国的海事司法制度和海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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