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
www.110.com 2010-07-08 10:20
问:责任赔偿范围怎样?
答:由于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订约费用。如对进行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承诺的电话、电报费用,派员前往要约人指定处所签订合同的差旅费等;
2、“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因一方过失致合同未成立但对方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因一方过失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对方已实际“履约”而支出的费用;
3、合理的间接损失。是指受要约人要约后,因信赖并有效而谢绝另外的类似要约,或自已本欲发出而未发出的同样要约而造成的损失,或为以后的作出了必要的准备所导致的停工待料或产品积压损失;
另外,当事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宜列入损失之中,当然,受损方对上述各项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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