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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当事人仅给付了定金应当
www.110.com 2010-07-07 11:50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3)津高法字第69号《关于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仅履行了约定,没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如何确定管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合同当事人仅履行了合同中定金条款的约定,而未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情况下,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认定为“”。《意见》中的“实际履行”,对于购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实际履行了交货义务。因此,合同当事人因仅给付了定金而产生合同纠纷,应按照《意见》第18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的人民法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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