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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www.110.com 2010-07-08 15:20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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