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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条款不适应需要 南京将要修改购房合同范本
www.110.com 2010-07-08 15:20

已经使用了5年的南京房屋契约示范文本,个别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的需要了。记者昨天从权威部门了解到,目前房产部门正在征集对该契约示范文本的使用意见,今年将针对当前商品房市场投诉纠纷比较集中的问题,修改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通过约定,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南京房产局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现在南京无论是现房销售还是期房买卖,使用的都是一样的契约文本,因此,所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质上就是“商品房买卖契约”。
  近年来,该契约文本中产生的缺陷,让少数开发商乘机钻空子,买房人的权益更是受到极大伤害。记者了解到,对现行契约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将是今年南京商品房市场管理重点落实的8项工作之一。目前,管理部门已就此展开调研。
  同时,今年南京还要适时调整商品房附属房屋销售及登记管理办法。做好《物权法》出台后的商品房附属房屋销售及登记管理,防止开发企业利用合同约定,强制购房人接受不公平条款的行为。
  另据了解,因为政策因素,南京一批产权车位销售自去年年底起处于“暂停”状态。今年,南京房产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实施机械车位及地下车库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使用权车位交易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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