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郑良宝 通讯员于海英)今年以来,承德市双桥区总工会积极探索签订“母子”合同,增强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签订“母子”合同,职工工资得到了普遍增长。截至目前,全区11个乡镇街道普遍签订了“母子”合同,覆盖职工比例达到80%.
据了解,所谓“母子”合同是指:乡镇(街道)的工会组织与企业组织代表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覆盖全区域中小企业的工资集体合同,称为“母”合同;在“母”合同的基础上,各个企业再根据自身实际由职工方与经营者签订更具体的工资协议,称为“子”合同。“子”合同的标准不能低于“母”合同。
承德市双桥区辖区内有非公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4051家,在职职工2.7万人,其中25人以下非公企业3898家,在职职工1.5万人。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小企业出现加大劳动强度、超时、延时、不付加班报酬等变相降薪的情况,职工工资权益受到严重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双桥区总工会积极探索签订“母子”合同,有效改善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纸上协商”、“形式协商”的弊端,增强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签订“母子”合同,职工普遍增长了工资。全区主动要求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企业达到158家,小企业出现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主动性。
截至目前,全区11个乡镇街道普遍签订了“母子”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母子”合同2000多份,覆盖职工比例达到了80%.“母子”合同不断得到业主和职工的认可,职工把“母子”合同看成是护身符,业主把“母子”合同看成是保护伞,双方都从中尝到了甜头。
通过“母子”合同,经营者和职工都比过去更加明确了工资构成部分,打消了长期以来职工认为工资低,企业担心职工跳槽等顾虑,职工跳槽的人数明显减少。例如老边饺子馆原来的职工工资为每月1000元,还管吃管住,有的职工认为低,有跳槽打算。签订“母子”合同后,工会深入到该饭馆,找职工和老板座谈,并依据国家有关工资文件,帮助他们细化工资构成,职工和老板都重新认识到工资的合理性,一名有跳槽想法的职工向工会反映说,跟周边饭馆比较,工资还是合理的,我就好好干不走了;老板向工会反映,多年来困扰饭馆的工资模糊问题解决了,双方明明白白。目前向区总工会主动要求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小企业大大增加,出现了小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要我申报”向“我要申报”的漂亮转身。
- 上一篇:武大教授病中遭解聘 律师称一切应当看合同性质
- 下一篇:将写入购房合同 取消绿化补偿
相关文章
- ·合同期满职工不愿续签 企业拧劲想拿事实劳动关
- ·企业扣押职工资历 职工合法解除合同
- ·企业不同意职工解除合同,其行为违法侵权
- ·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职工可以解除劳动
- ·企业欠薪 职工可随时解除合同
- ·企业解除下岗职工劳动合同争议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
- ·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和负责人同受惩
- ·合同期满职工不愿续签 企业拧劲想拿事实劳动关
- ·企业不同意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侵权行为
- ·企业未按约定支付报酬 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 ·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补偿金的税收
- ·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和负责人同受惩
- ·职工劳动合同(私营企业)
-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合同变
- ·关于邮电企业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行业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发生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能要求交回为其
- ·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失踪了,企业可以与之解除
- ·劳动合同约定职工在学徒期不享受企业其他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