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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合同保职工护企业促双赢
www.110.com 2010-07-07 12:54

  本报讯(特约记者郑良宝 通讯员于海英)今年以来,承德市双桥区总工会积极探索签订“母子”合同,增强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签订“母子”合同,职工工资得到了普遍增长。截至目前,全区11个乡镇街道普遍签订了“母子”合同,覆盖职工比例达到80%.

  据了解,所谓“母子”合同是指:乡镇(街道)的工会组织与企业组织代表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覆盖全区域中小企业的工资集体合同,称为“母”合同;在“母”合同的基础上,各个企业再根据自身实际由职工方与经营者签订更具体的工资协议,称为“子”合同。“子”合同的标准不能低于“母”合同。

  承德市双桥区辖区内有非公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4051家,在职职工2.7万人,其中25人以下非公企业3898家,在职职工1.5万人。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小企业出现加大劳动强度、超时、延时、不付加班报酬等变相降薪的情况,职工工资权益受到严重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双桥区总工会积极探索签订“母子”合同,有效改善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纸上协商”、“形式协商”的弊端,增强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签订“母子”合同,职工普遍增长了工资。全区主动要求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企业达到158家,小企业出现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主动性。

  截至目前,全区11个乡镇街道普遍签订了“母子”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母子”合同2000多份,覆盖职工比例达到了80%.“母子”合同不断得到业主和职工的认可,职工把“母子”合同看成是护身符,业主把“母子”合同看成是保护伞,双方都从中尝到了甜头。

  通过“母子”合同,经营者和职工都比过去更加明确了工资构成部分,打消了长期以来职工认为工资低,企业担心职工跳槽等顾虑,职工跳槽的人数明显减少。例如老边饺子馆原来的职工工资为每月1000元,还管吃管住,有的职工认为低,有跳槽打算。签订“母子”合同后,工会深入到该饭馆,找职工和老板座谈,并依据国家有关工资文件,帮助他们细化工资构成,职工和老板都重新认识到工资的合理性,一名有跳槽想法的职工向工会反映说,跟周边饭馆比较,工资还是合理的,我就好好干不走了;老板向工会反映,多年来困扰饭馆的工资模糊问题解决了,双方明明白白。目前向区总工会主动要求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小企业大大增加,出现了小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要我申报”向“我要申报”的漂亮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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