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驾驶证,然后与货运公司签协议,再给自己的货车换个假牌照,拉上货物就开溜并以低价变卖。陈军与贺知伟、胡红梅3人多次用这种方法行骗赚钱,后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挡获。昨日,陈军因涉嫌诈骗罪被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贺知伟、胡红梅也因涉嫌诈骗罪于5月底被成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伪造驾驶证签运输协议
今年1月,陈军伪造了一张假驾驶证,之后便和贺知伟、胡红梅拿着这个假驾驶证去找运输公司谈生意。当月27日,他们来到成华区驷马桥停车场与某货运公司商谈,称自己有货运汽车和驾驶证,公司只需要付一定费用,他们就会将交付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该公司负责人短暂盘算后爽快答应,当即与陈军签下《四川省公路运输货物配载服务合同书》,委托陈军运一批价值20万元的钢构件到重庆。
换个假车牌拉走一车货
签了合同后,陈军等3人暗自高兴。第二天一早,陈军和贺知伟便开着一辆车牌号为渝BA6915的大货车,到仓库将这批17吨的钢构件装好。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们开着车向成渝高速方向行驶。在成渝高速路口前,陈军和贺知伟将货车车牌改为川C05989。原来,川C05989才是这辆大货车的真正车牌号。更换车牌号后,他们便将这批货拉到武侯区机投镇,约出事先谈好的买家,以2000元每吨的低价迅速转手出去。
骗完一笔货就换个手机号
贺知伟、胡红梅于5月被抓获并被逮捕。当时陈军潜逃在外被列为网上逃犯,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于近日将陈军抓获。
据其交待,他们从去年12月就开始用这种方式,在金堂拉了几车脐橙和沙糖桔,到成都后卖了几万元。今年3月5日,为一公司承运价值32万元的金龙鱼食用油,以低价卖出300多件。他们所有的作案方式都一样,但每次都以不同的名字办理假驾驶证,且假车牌号也不是同一个号码。每次行骗成功后,他们就会换掉手机号,与签约公司断绝联系。
- 上一篇:没签销售合同可退购房订金
- 下一篇:付清40万元房款没签合同 新房竟归他人所有
相关文章
- ·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深圳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研究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收货人法律地位研究
- ·试论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留置权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提单的法律问题
- ·擅自卖掉运输货物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 ·《国际海运条例》的违反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效
- ·《国际海运条例》的违反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效
- ·“永安”轮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原告
- ·“广驳运557”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留置权纠纷案
- ·“永安”轮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原告
-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运费纠纷案
- ·郝峰诉北京市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 ·陈吉祥诉卢新国随车同行货物运输合同交付的货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
- ·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