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反旅游潜规则推三种新合同
www.110.com 2010-08-06 18:03
新明确规定,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旅行社安排有购物活动,购物次数不能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新版出境旅游合同则还规定,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旅行社须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须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对于游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买到假货的,新合同明确规定,超过90天无法获赔时,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据介绍,今后三个示范文本将与电子委派单一起推广使用,旅行社在团队档案中不仅要有游客的名单,也要有游客的,还要有电子委派单,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必须进行检查。对此,湖南省旅行社协会人士认为,此次发布的新版旅游合同其实只是新《旅行社条例》的配套文件,内容大体一致,不会在业内引起涨价潮。
相关文章
- ·驾校今起使用规范合同 “剑”指行业潜规则
- ·“准几星”不得现旅游合同
- ·新版旅游合同提高赔付比例
- ·太原成全国首个使用旅游电子合同城市
- ·【酒店合伙合同范本】酒店旅游合作合同
- ·合同诉讼与侵权诉讼分配证明责任的一般规则
- ·旅游合同研究 (上)
- ·旅游合同研究(下)
- ·旅游合同研究 (中)
- ·旅游消费合同
- ·浅论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预见规则”
- ·旅游合同研究
- ·理念、体系与规则:合同法域的经济法解读
- ·合同的解释规则
- ·集装箱保险合同争议举证责任规则
- ·简析旅游合同中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 ·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简析
- ·廖清生诉湖南电视台其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
- ·南方航空旅游公司诉玉龙旅行社等代销合同纠纷
- ·王林祥、陈卫东诉雄都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