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对委托指示有哪些处理方式与后果?
www.110.com 2010-07-07 15:16
根据《》第四百一十八条及有关规定,行纪人对委托指示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与后果:
1、如果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则属于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可以不承认该买卖对其发生效力。但如果行纪人愿意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2、如果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如仍不能确定的,则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3、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必须遵守执行。
- 上一篇: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 下一篇:为何规定行纪人有直接履行义务?
相关文章
-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 ·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 ·行纪人对委托物行使拍卖权的,应符合哪些条件
- ·物业管理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 ·驻外大使馆处理涉外婚姻的一般方式
- ·离婚案件中以按揭方式购买的财产处理
- ·公司股份转移隐匿的方式及处理对策
- ·婚姻被撤销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 ·无效的收养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 ·对事实收养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具体处理
- ·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好处?
- ·劳务派遣有哪些方式
-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 ·遗嘱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两种委托方式
- ·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 ·办案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公开哪些内容?
-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措施有哪些?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