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借款合同 >
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返还实际借款数额
www.110.com 2010-08-12 14:05

   7月2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作了判决,被告施某归还原告杨某本金27000元。

  2004年12月28日,施某向杨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6个月后返还。杨某在给付施某该款时,扣除了借款6个月的利息3000元。借款后,杨某向施某催要30000元,无果。

  法院审理认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