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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
www.110.com 2010-09-17 17:43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外国合营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目前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合营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一般是由外商提供工业产权、机器设备和一部分外汇现汇,中方提供现在厂房、设备、劳动力和一部分人民币资金。所需占用的按年向中国政府支付使用费或将土地使用权折价作为中方出资的一部分。目前,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利用合资经营进行融资应重点评估:
(1)要保证是真合资。要防止通过假合资骗取国家优惠等行为;
(2)外汇平衡问题;
(3)价格的评估;
(4)合营各方出资的作价问题;
(5)在利用合资进行融资的评估中,必须始终站在宏观经济利益的角度,不能仅站在合营企业的角度,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从而使国家受损外商得益。
投资额度不低于100万美元。外方提供资金、产品市场、技术研究开发支持。中方可以土地、厂房、现有设备、配套设施入股。
本司可根据中方企业自身条件提供对口项目策划:
;1、畜牧养殖及产品深加工
2、矿泉水生产、果汁饮料生产
3、果蔬储藏与保鲜
4、玉米、马铃薯、大蒜等农产品深加工
5、高附加值农作物种植基地
6、医药保健产品
7、纺织产品
8、植物降解、环保餐具与包装品、建筑建材与各类化工行业产品

怎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
运作程序说明
一、中方企业向本司咨询,索取手册,了解动作过程对于尚未编制项目建议书的企业,本司可以提供初步调查研究报告、策划书。
二、中方企业将下列书面资料邮寄、送达本司。
1、当地优惠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
3、最近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合作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对当地资源、投资环境、土地使用状况、企业历史及现状,针对合资项目拥有的技术、产品、市场等优势,对项目的初步可行性方案等做出详细的陈述;
5、详细联系方式。
三、本司收到项目建议书后,3-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选。发送商务信函邀请中方企业赴本司或投资商驻华机构考察并面洽合作范围、内容,签署备忘录。
四、对项目进行实质论证后,确认中方企业具备合资条件,赴中方企业实地考察。
五、综合评定考察结果,与中方企业一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立项及中外双方合资签订及相关法律手续,成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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