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放提单
www.110.com 2010-07-07 17:34
电放,TELEX RELEASED,电子放单的意思
是指货物先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货物产生滞港费用而先行提货,而要求卖方至电船公司,凭这个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
2)这样一来,等于卖方将货物直接放给了买方,其风险是一旦客户不付款,则货款两空,风险很大。当然,如果你是进口方,则是很有利的做法。所以前面要问你是做进口还是出口就是这个原因。
3)如果电放,则破坏了信用证的规则,那就是:如果信用证没有明文规定一张正本提单可以由卖方直接寄给买方,那么作为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的,是要以控制提单及其货权为前提的。
4)如果电放没有通知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或经这些银行同意,那么这样做了的话,这些银行将不再承担原有的第一付款责任的承诺。因为本应该由这些银行控制的货权,因卖方直接电放后而丧失了。所交的单据即使没有不符点,这些银行也可以不再履行第一付款责任。这样做由原来的信用证结算,实际变成了类似托收(D/P),但又不是托收,因为货物已经被提走,只是正本单据由银行转交而已。至于交不交给客户,要由卖方决定罢了。
5)所以,如果要做电放,一定要做这时的应对:即要买方想银行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卖方提交单据后,不论是否有不符点,无条件地接受,同时保证付款赎单,然后由开证行出具同样内容的文件。或做出同样内容的信用证修改(最好做电改,速度快。因为做电放本来就是为了快提货)。由此再做电放,则可无忧矣。
相关文章
- ·提单、国际仲裁及国际商务游戏规则
- ·预借和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
- ·预借和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
- ·论提单的物权效力
- ·提单面临的挑战及其对策
- ·论提单管辖权条款的协议管辖性质
- ·提单中管辖权条款实际联系要求解读
- ·提单中管辖权条款实际联系要求解读
- ·论提单管辖权条款的协议管辖性质
- ·提单中管辖权条款实际联系要求解读
- ·从商法角度看提单的性质
- ·租船合同提单中并入条款的效力问题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提单的法律问题
-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
- ·申请人SUNY(OCEANIA)PYT.LTD.申请宣告提单无效案
- ·荷兰铁行渣华邮船公司依提单管辖权条款提出管
- ·铁行渣华有限公司等申请确认提单仲裁条款无效
- ·中包公司诉香港千金一公司伪造提单骗取货款请
- ·临朐县进出口公司诉韩国先进海运航空提单签发
- ·杉杉公司遗失提单诉前申请由承运人无单向提单
最新文章
-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如何
-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 · 搬运装卸合同
- · 国际寄售合同
- · 运输合同的概念定义及法律特征
- ·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包括哪些
- · 承运人的救助义务
- · 运输合同的诉讼管辖地
推荐文章
- · 无船承运人
- · 船舶运输合同
- · 什么是承运人
- · 运输合同范文
- · 运输服务合同
- · 国际铁路运输
- · 海运保险
- · 多式联运合同的概念及主要特点
- · 交通运输
- · 什么是客运合同?何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