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污的企业占监测总数近四成之多,多个大型国企在排污“黑名单”中现身——环保部日前公布的《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全年监测超标企业名单》,刺激着关注环保的人们的神经。从这份环保“黑名单”上,我们能读出的不仅是部分国企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有恃无恐的傲慢,以及环境保护的艰难和无奈,更有其背后深藏的发展方式转型之忧。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享有国家财政资金投资、行业准入、自然资源配置等多种优惠条件,理应是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在引领行业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战略目标实现方面做出表率。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两型社会”、倡导低碳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今天,还有部分国企肆无忌惮“疯狂”排污,除了自恃财大气粗和处罚不力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的管理思路没有转变,还没有自觉地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坚持环境友好型发展的轨道上来。
相比一贯被贴上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等标签的民营中小企业,资金雄厚、设备先进的国企,在污染治理的技术或资金等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大企业尚且“环保不力”,惶论其他?另外,这些曝光的国企往往也是行业或地方产业的巨头和领导者,它们的做法所产生的不良示范效应也会很大。
同时,中西部地区渐成排污主力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公布的情况看,排污大户多数在中西部地区。下属如中电投的超标排放企业分属内蒙古自治区和贵州等地,西山煤电(集团)则位于山西。已申报“两型社会”试点的湖南、湖北有多家企业现身黑名单则像一个黑色幽默。人们不禁要问: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还要走多远?产业转移中的污染转移现象如何避免?这些地区的发展转型目标又要如何实现?
资源和环境压力的增大,使得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生产模式难以为继。创新驱动、清洁生产不仅是全球的发展趋势,也是我们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但透过这份环保黑名单,我们感觉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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