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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保护法律中的排污现场检查制度?
www.110.com 2010-07-31 17:18

   排污现场检查制度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的部门,有权对管理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这是环境保护法为保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顺利开展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而规定的重要制度。目的在于检查、督促排污单位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以便及时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对于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可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检查部门也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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