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出台 排放“超标”属违
www.110.com 2010-07-31 17:29
新快报讯 (欣华)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昨天联合发布了三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替代原来多有重复的十一项排放标准。
根据新的审批办法,地方政府如果要制定比国家标准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或者实行新的标准,必须报国务院审批。
“污染排放超标不再像从前那样罚罚款就了事,现在,‘超标’就是违法,将纳入司法程序,有的得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陈尚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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