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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收取"超标排污费" 发票不盖公章可砍价
www.110.com 2010-08-04 14:52

  9月11日上午,市民张先生来电,几名自称是陕西省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收费人员来到他的饭店收取“超标排污费”。但是,当张先生接过执法人员所出具的收费发票时,发现竟然没有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于是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执法人员太马虎 发票没有盖公章

  随后,记者赶到一家名为“兰州特色面馆”的小饭馆内,看到收费人员刚刚出具的没有加盖公章的发票。当记者准备对这张发票进行拍照时,门外突然进来两个人,其中一人手拿公章,从记者手中抢过发票,然后急忙给发票盖了章。经了解,这两人是市环保局榆阳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

  据了解,当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市环保局榆阳分局环境监察大队4名工作人员,来到榆林市崇文西路榆林学院南大门对面一排饭店收取2008年度 “超标排污费”。在收取了4家饭店的排污费后,他们又来到张先生开的饭店收费。这时,张先生发现他们所出具的发票上没有加盖公章,于是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据监察大队收费人员介绍,当天上午,他们在收取排污费过程中,发现早上刚刚领到的收费票据上忘记加盖单位公章,于是,他们回到局里重新盖了章,之后又返回饭店对先前没有盖章的发票进行补盖。收费人员承认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有疏漏,但收取“超标排污费”却是正常合法的。但张先生认为,榆阳区环保局执法过程极不规范,如此执法岂不让人生疑?

  收费标准太随意 执法对象难接受

  据张先生介绍,榆阳区环保局收费人员出具发票不但不盖公章,而且收费标准也不确定,让他难以接受。

  张先生说,这一排饭店规模大体相当,但榆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收费过程中,收费数目和标准却不一样,甚至和收费对象进行讨价还价。记者在该局已开出的4张收费票据上看到,4家饭店分别被收取了100元、120元和130元不等的“超标排污费”。在问及排污费按什么标准收取,这100至130元不等的排污费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时,该局执法人员回答说,饭店每排一吨污水,按1.4元的标准收取排污费,而收费多少主要看饭店营业时间长短,生意好坏判断。如果生意好,说明用的水也多,自然就应该多收排污费了。

  对于这一说法,张先生并不满意。他说,该局执法人员在进来收费时,根本没有看相关证件,一开口就要120元。张先生表示,饭店开张还不到两个月,收120元排污费太高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后执法人员才同意收取100元排污费。张先生说,事后他才了解到,凡是当场和他们进行讨价还价的,收费就低,否则就高,收费标准也太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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