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由谁偿还?
www.110.com 2010-09-02 11:15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法条:《》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 上一篇: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
- 下一篇: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相关文章
-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 ·夫妻欠款离婚债务也需要共同偿还
-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
- ·夫妻分居后未离婚 个人债务也要夫妻共同偿还
- ·夫妻分居后未离婚 个人债务也要夫妻共同偿还
- ·离婚后,夫妻债务应共同偿还
- ·离婚协议无法判夫妻一方单独偿还债务
- ·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 ·赌博欠债,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 ·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 ·哪些债务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 ·一方赡养父母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 ·离婚前的债务 仍须共同偿还
- ·上海家庭双方离婚了 债务仍应共同偿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