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马琳离婚案延后开庭 双方财产调查尚不明确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沸沸扬扬的奥运乒乓球冠军马琳的离婚案原定于前天在北京开庭,但由于双方财产调查尚不明确,庭审已经被延期。作为曾立下赫赫战功的乒乓国手,马琳得到很多物质上的奖励,这导致成为双方的最大分歧。

  张一称,马琳有多处房产均属,其中包括两人结婚时购置的金地格林小镇以及2004年广东某房产公司赠与的别墅。此外马琳的财产还包括一辆宝马轿车和一辆迈腾轿车。张一的代理人提出,马琳在2004年和2008年两次获得奥运冠军,其广告代言费可能有上千万元。

  此前,马琳声称夫妻共同财产是一套房产,价值100万元左右。至于广告代言费,这是商家与中国乒乓球队签订的协议,代言收入归队里所有,个人拿不到。近日有消息传出马琳卖车,似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甚至有知情人透露,马琳的部分财产已经转移至国家队某教练的名下,其中包括一辆宝马轿车。张一的代理律师表示,马琳转移财产的事情确实存在,数额比较大,但还在核定。

  从目前情况来看,马琳与张一并没有进行约定。根据《》的规定,两人在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应分割。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张一仅凭怀疑是不行的,比如房产,她得提供房产的具体位置等线索,才能让法院进行调查。对于马琳的存款,张一必须向法院提供明确账号,否则无法调查。至于代言费,只有拿到厂家和马琳队友的证言,她才有权要求分割。

  在财产分割出现分歧的情况下,张一有没有向法庭提交有关马琳“小三”的证据?对此,其代理律师称不方便透露。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