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符合三种情况分手后可要回彩礼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宋先生:我老婆今年怀孕五个月了,她提出要分手,我们没有领,问我能不能要回?

  罗律师: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是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可以集合上述三点做出判断,也可诉讼法院解决。

  钱女士:2003年的时候,拆迁办来跟我们协商拆迁补偿事宜,但因其补偿过低我们未同意,后来不了了之。现在拆迁办又来提拆迁补偿的事,但给出的补偿标准还是2003年的,是否合理?

  罗律师:不合理。因拆迁办的原因导致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拖延,且这期间你们一直居住在当地,故现在进行拆迁补偿应该按照现在的标准进行。陈珊珊 整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