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权益难兑现满腔怨愤 执行母子得安置心怀感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2007年8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的曲某拖了八年之久的离婚执行案件最终顺利执结。曲某感激地对法院执行人员说:“现在我和儿子终于有了一个栖身之所,感谢法院为民作主!”
原来,曲某与胡某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因性格不合,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了离婚协议:儿子随曲某生活,胡某每月支付抚育费200元;楼房和车库归胡某,胡某付给曲某楼房差价款15000元。但协议达成后,胡某分文未付,曲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调查得知,胡某身体有病,没有收入和生活来源,仅有的财产就是一栋楼房。虽已被法院查封,但难以变现。案件执行无果,曲某只得带着年幼的儿子借住到母亲家。因老人房屋狭小,生活不便,曲某委屈之下,将怨气转移到了法院并多次上访。
2007年3月,在该院开展的全面清理积案活动中,此案被列为重点执行对象。根据当事人的现状,该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计划。一方面,由执行局长亲自接待曲某,摸清了她的想法,稳定住她的情绪。另一方面,执行人员数次找胡某做思想工作,并与有关新闻单位协调,对胡某的拒执行为做了全程录像,郑重告知胡某如不履行,就将其列入拒不履行的“黑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经过一段时间的较量,胡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2007年7月,胡某提出以他现在居住的房屋抵顶拖欠曲某的款项。8月20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胡某所居住的楼房归曲某所有,扣除胡某欠曲某的抚育费和财产折价,曲某再付给胡某45000元,这起陈年积案终于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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