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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我闪啊闪!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宁波市江东区一对夫妇7天内“三离两结”,刷新了“闪离”纪录。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认为,应设定缔结婚姻公告期和离婚缓冲期,让婚姻自由回归理性。(5月11日《中国青年报》)

  汪昆有句诗写得好:“太感情的人多坎坷,太理智的人多寂寞”。想必这两位都是性情中人,今朝有情今朝结,明朝无情各东西,应了网上一句流行句式:“哥结的不是婚,是寂寞。”

  婚姻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和谐离不开每个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为了维系,人类几乎穷尽了所有能想到的手段:道德、舆论、制度、法律……但都收效甚微。有人调侃说,如果说性别是大自然的一个最奇妙的发明,那么婚姻就是人类最笨拙的发明,自从人类发明了婚姻这台机器,它就老是出毛病,使人们为调试它修理它伤透了脑筋。

  但是设置“结婚公告期”与“离婚缓冲期”真的就能让婚姻回归理性吗?曾有一对夫妻离婚了,原因很简单——妻子埋怨丈夫总是把家中那个带豁的碗给自己用。这种离婚理由不能不说是对苦思冥想制订“离婚法定理由”的专家学者的解嘲。离婚需要理由吗?古罗马一位先生要离婚,朋友责问他理由,他指着自己的鞋子回答道:“你们谁也说不上它什么地方夹我的脚。”婚姻是感性的,而制度是理性的,如果用理性的制度去维系感性的婚姻,也许根本就是一把与锁不相匹配的钥匙。

  为什么法律与制度难以在维系婚姻关系中发挥效用呢?这与婚姻的性质有关。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婚姻制度是人类社会世世代代经验的产物,它起始于国家创立之前,在国家立法机关尚没有把婚姻制度白纸黑字写入法律的时候,它已经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了。夫妻关系是否和谐,不是靠制度而是靠感觉,夫妻关系能否维系,不是靠法律而是靠相处。说到底,婚姻是一种自然秩序中的和谐。

  而在外人看来的“理性”,未必就是一种好的方式。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词儿叫“零度夫妻”,专指那种夫妻感情已经达到“零度”,而还为儿女、家庭等原因维系着婚姻关系的夫妻。当一桩婚姻的温度真正到了“零度”底线的时候,婚姻双方更应该认真对待。假若婚姻带给双方的是痛苦,却囿于围城,死守不幸,这同样是对人性的摧残。

  无条件地反对社会力量对婚姻自由加以干涉,是现代婚姻的基本价值取向,所以婚姻关系中有些行为法律介入并无实益。中国有句谚语叫“只有结不成的亲,没有离不了的婚”,靠增加法律与制度障碍去降低离婚率的做法是不明智的。所以,人家愿意折腾就让他折腾吧,再“闪”几次,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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