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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老父再婚被骗更担心房产落入外人儿女将“
www.110.com 2010-08-06 15:01

眼看着快过年了,可姜堰市68岁的张老却很沮丧,有家不能回。因为谈了一个比自己小38岁的女朋友,张老被三个子女赶出了家门。1月20日,张老不得不和女友在外租房生活。觉得子女做法过分的张老越想越气,寻求媒体帮助。
忘年之恋
    68岁的张老(化名),姜堰人,几年前妻子因病去世。由于三个子女都已经成家立业,退休后的张老独自一人住在单位分的一套50多平方米房子里。闲来没事,张老就在小区转转,和老同事聊聊,玩玩,生活倒也过得平平安安。
    去年10月,感觉身体不舒服的张老来到市区医院挂水。在挂水室,张老与邻座的小李(化名)交谈得很愉快。通过交谈,张老得知小李才30岁,刚离婚,在外地打工的时候出了车祸,现在回姜堰老家挂水调理身体。
    对小李印象很好的张老留下了小李的联系电话。此后两人便经常联系。今年年初,张老和小李确定了恋爱关系。小李跟随张老住进了张老在姜堰市区的那套50多平方米房子。
    张老以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有了小李的陪伴将不会孤单。然而,当张老的三个子女得知父亲带了一个30岁的女人回家后,张老的生活不再平静。
房产纠纷
    “先是不准我和小李来往,再是把我的房产证、身份证等都藏起来,然后是赶我们出去。”1月19日,张老在和小李租住的房子里告诉记者。
    “我很向往晚年有人疼爱的生活,而且小李确实对我好。”张老说,被子女们赶出家门后,他只能和小李租房生活了。“他既像父亲,又像丈夫。”30岁的小李觉得,比自己大38岁的张老给她安全感。
    “她就是想我家的房子。”张老的三个子女一致说,父亲之前曾明确表态将来把房子留给孙子。现在父亲要和小李结婚,房子问题有了变化,父亲说等自己百年归天后,房子要先给小李住,直到小李百年归天,再给孙子。
    “小李和孙子就相差十多岁,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房子才能给孙子?”张老的子女们不能接受,甚至觉得父亲会上当受骗,故而将张老和小李赶出家门。
婚姻自由
    我市兴泰律师事务所徐然律师介绍,我国1981年实施的《》没有对老年人婚姻问题作出很详细的规定。随着我国人口老年化,老人养老、婚姻等一系列问题凸现出来,成为很现实的社会问题。因此,2004年实施的《新婚姻法》中,就增加了老年人婚姻的新规定。
    《新婚姻法》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不因父母的变化而终止。


    徐然解释,这条规定主要强调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老年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父母是否再婚,与谁结婚应由其自主决定。父母再婚后,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婚后的生活,比如子女不得干涉父母选择居所或者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第二,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不导致子女赡养义务的解除,子女不能因父母再婚而对父母不闻不问,相互推诿,不尽赡养义务。
    “尽管张老子女是怕张老上当受骗,才‘好心’阻挠,但是他们也不能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徐然说,只要张老认为小李对他真心,那么,张老就能依法选择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
    采访中,张老表示,在房子问题上,他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希望子女能够理解。实在走投无路,他将和小李正式领取,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关于老年人婚姻的其他法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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