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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5次离(复)婚 只为折腾发证人?
www.110.com 2010-10-10 14:07

    一对30岁不到的年轻夫妇刚结婚不到1个月,前后5次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婚姻登记处,要求离婚、、再离婚、再复婚,最终离婚。工作人员做他们的工作时,这对年轻男女振振有词:“我们不折腾,你们不就失业了吗?”(珠江晚报)

  年轻人,婚姻登记处并不单单只是供你们这对新人“折腾”的,人家还要为无数准备走进婚姻的人们服务。法律虽然没有规定他们必须耐心向准备离婚的人做说服工作,但他们在担负繁重工作的同时,仍然尽心尽力为这对不断折腾工作人员的夫妇服务,我想,仅此,他们就应当受到包括这对“冤家”在内的所有登记者的尊重。

  你们爱怎么折腾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但作为现代公民,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的感受,至少应该懂得尊重别人,不折腾别人。还有,如果你们把离(复)婚当成一种游戏,那么,玩游戏也是有规则的,当别人对你们的游戏感到厌恶时,游戏就该收手了,你们也该知道自重了——因为无人捧场且自讨没趣的滋味,大概也常令玩游戏者自己很受伤、很尴尬。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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