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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结婚前我所买的东西和现金吗
www.110.com 2010-10-10 14:08

 我和她想离婚(结婚一年),我们现在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结婚时我给了她三万元,她家拿了一万两仟元,我的父母又给我们买了电视和家具大约价值一万元吧。现在有存款三万八仟元,她借给她的亲戚一万三仟元。婚后只买了一台摄像机(4000元)和一些衣服。
      以现在的法律我们是均分还是能得到结婚前我所买的东西和现金吗?在的时候好像还作了一个财产公正(内容记不清了好像是共有但是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共有)。

答:没有具体说明应视为共同共有,双方对财物都有权利!但如果女方不要的话,可以按现价折算!对于借款及存款等,注意平时收集证据!也应了解女方的存款银行及相关数额,必要诉讼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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