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惨遭迷奸产子 少女妈妈将其摔死获刑
www.110.com 2010-10-10 14:08

  摘要:江西女孩小梅(化名)在2008年底遭遇迷奸,不幸怀上了孩子,直到2009年9月在厕所产下男婴,不过她却因一时惊慌失措,将儿子扔出窗外。9月17日,象山法院在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了小梅故意杀人一案,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最终法院判处小梅有期徒刑一年。

  遭遇迷奸,厕所产子扔下楼

  “肚子痛时我都不知道我要生了,看到小孩出来,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将男婴扔下楼后,小梅因失血过多,昏倒在宿舍内。单位保安发现男婴后报案。警方赶到时,男婴已坠伤致死。而失血过多的小梅,则被送到医院抢救,救回一命。

  据小梅供述,由于家境困难,她小学毕业便外出打工。2008年底,在宁波江东一家手机店做营业员期间,在暂住房中被人迷奸。由于害怕,她并未报警,过年回家也未向家人提及。

  2009年,她随姑姑、舅舅等亲戚到象山一针织厂打工。2009年5月份左右,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想去医院把孩子打掉,可我只是个学徒,没有这么多钱。”期间姑姑还问过小梅怎么肚子这么大,甚至怀疑是否长了瘤,小梅以自己长胖了为由搪塞了过去。

  直到2009年9月19日晚,在厕所产下男婴后,她一时惊慌失措,将儿子扔出窗外。

  案件特殊 被判处1年徒刑

  去年9月17日,当时只有15岁的小梅在单位宿舍的厕所中生下了一个男婴,手足无措的她最终将孩子从四楼的窗口扔了出去。单位的保安人员发现男婴后报案。警方赶到时,孩子因坠伤致死,而失血过多的小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之后,才捡回了一条命。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称,小梅自陈是被强奸致孕,但当时却没有报案,否则,不但施暴者会受到惩罚,小梅也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得到帮助。因为考虑到小梅未满18周岁又系女性,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对其犯罪行为遵循“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因为此案的特殊性,庭审前,法院除了和小梅及其家人进行多次沟通外,还特意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到庭参与庭审,对小梅进行心理辅导,使她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同时通过专业心理服务使小梅缓解判决前的紧张和焦虑。

  法官和咨询师称,这一案件也值得不少“民工二代”家庭警醒,一些务工人员父母因忙于生计,缺乏对子女的关注,使得子女在年龄尚幼、心智未成熟之时,就需要独立面对社会。而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这些孩子往往抗压能力差、法制意识淡薄,在遇事时不知道如何处理,容易犯下大错。来源:[法 律 快 车]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