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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
www.110.com 2010-08-26 15:58

    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5、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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