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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做亲子鉴定反爆自己"花心萝卜"
www.110.com 2010-06-30 13:57

查完亲生子又验“二奶仔”,两份鉴定露了马脚
  广州一男子怎么也想不到,他因怀疑妻子不忠而做,日后反倒成了自己不忠的铁证!

  原来,他不但拉着自己与妻子所生的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而且还用化名对自己与“二奶”的胎儿也做了亲子鉴定。但是,法医鉴定出这两份亲子鉴定署名处的指印是同一人所留。

  此事闹上法庭后,他被判赔偿妻子10万元精神损害费及2万元精神抚慰金。

 
  “下注”十万做亲子鉴定

  王军和陈龄是一对夫妻,不久前,王军起诉要求离婚,这已是他们第三次为离婚的事闹上法庭了。

  据了解,王军和陈龄1991年5月17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19日生下儿子王强。有了孩子后,他们经常为家庭琐事“火拼”起来。更糟糕的是,他们总是互相猜疑,都怀疑对方不忠。

  在两人持续的争斗和猜疑中,王军越看王强就越觉得不像自己的儿子。遂决定不管花多少钱,非得把这事搞清楚不可。

  1992年,他提出对小强进行亲子鉴定。陈龄也火了,感到遭受极大的羞辱和委屈。极度气愤之下,二人商定,如果孩子是王强亲生,他得赔给陈龄10万元,双方还签下了协议。

  1994年6月7日,两人在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王军与王强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疑妻不忠自己却包“二奶”

  也许因夫妻间已没有感情,即使验明是亲儿子也不顶事了。1998年,王军向东山区法院起诉要求与陈龄离婚,法院以双方感情有和好可能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但此后他们的感情并无改善,且因王军在东莞市工作,双方开始分居。

  后来,陈龄得知王军长期在东莞与另一女子郑花同居,她便在2002年12月起诉离婚,后又以王军犯有罪为由,向东莞市公安局报案而向法院撤回起诉,但公安局并没有立案。自此,王军再也没有负担过儿子的抚养费。

  不久前,王军再次提出离婚,要求儿子王强归他抚养。陈龄同意与他离婚,但提出反诉,除了要求儿子归自己抚养、由王军支付抚养费外,还要求王军按先前的协议,赔偿精神损害费10万元。同时,由于他和郑花同居生子,对其造成极大精神伤害和经济伤害,要求赔偿5万元。

  15万元可不是小数目,王军当然不同意赔偿。他称,亲子鉴定协议是当时他在一气之下签名的,协议约定不公平,内容不合法。至于陈龄说他和别人同居生子,没有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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