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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纠纷不鲜见 有关法律遭遇尴尬
www.110.com 2010-06-29 16:04

  2002年12月,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某村村民张林(化名)与让胡路区某镇居民许灵(化名)举行了订婚仪式,并交给对方1万元,为了凑足婚礼的费用,张林出国打工,两年后回家时,得知许灵已经另嫁他人。为索要1万元彩礼,张林将许灵告上法庭。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案件,因为原告不能充分证明被告索要、收受彩礼的事实,故驳回张林的诉讼请求。然而,通过这起案件的延伸采访,笔者发现彩礼纠纷并不鲜见,而裁决它的法律却频遇尴尬———

  订婚拿出彩礼1万元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让张林在他的村里很是“出名”,大家都知道张林把与他订婚的前女友告上了法庭,但是案件的结果却让人始料不及,用张林自己的话说,“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订婚的女友和别人结婚了,彩礼钱还没要回来。”6月 28日,当笔者来到张林所居住的村子采访时,张林依然为输了官司懊恼。“我不准备上诉了,因为打官司凭的是证据,如果当初我要知道打官司,在交1万元彩礼的时候我说什么也让对方打个收条,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张林说。

  张林说,在订婚宴上,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谈得都比较好,后来就涉及到具体问题,即他们家拿多少彩礼。这时,许灵家有人当着众亲友们的面,提出索要3万元彩礼。由于他们家生活困难,当时只有5000元钱,就表示能不能少点,后经协商,彩礼从3万元降到了1万元。“我父母出去七拼八凑,才凑足了1万元钱,交给了许灵的父亲。”张林说。

  好不容易凑够了彩礼钱,可是结婚需要的费用没有了,为了准备婚礼上的花费,张林和别人一同去俄罗斯打工,期限是两年。

  索要彩礼对簿公堂据张林介绍,因为活忙,再加上国际长途电话费非常昂贵,在这两年当中他只和许灵通过5次电话,最后一次是在2004年的5月份。通话中,他明显感觉许灵的态度有些不对,好像很不高兴,还对他说,照这样下去,啥时候能凑上结婚的钱呢?就是凑够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也是个问题。“当时我也没太在意,我还向她保证今年肯定能多赚钱。没想到,在今年 1月份工期结束,我回到家中,得知许灵竟背着我在去年冬天和别人结婚了。”张林说。

  知道这个消息后,张林已经知道事情无可挽回了,但是他认为,既然许灵和别人结婚了,当初的彩礼钱应该退回来。他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份,一纸诉状将许灵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许灵返还彩礼1 万元。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时,许灵不承认收了张林的彩礼,称也没看见她父亲亲手接了张林的彩礼。

  为了证实许灵的父亲亲手接彩礼的事实,张林找来两位证人。两位证人均证明,当时两人都前去参加了原、被告双方的订婚宴,席间,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3万元,男方当场给女方1万元彩礼。但是二人对到底是谁提出要彩礼、谁收了彩礼,都表示不清楚。因张林拿不出证据,近日,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原告不能充分证明被告索要、收受原告彩礼1万元的事实,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的代理审判员认为,张林的问题出现在付给许灵彩礼钱后,没有留下任何字据,如果想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在给付彩礼时,应向对方索要收据,就像大家已逐渐接受婚前一样。

  彩礼酿纠纷并不鲜见类似张林和许灵的彩礼纠纷在许多法院都不鲜见。一些男青年为了早日促成婚姻,往往一味委曲求全,想尽办法满足女方提出的彩礼要求,因此埋下了隐患,一旦婚姻发生意外,就很容易因为彩礼闹纠纷而对簿公堂,甚至引发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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