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上诉程序
www.110.com 2011-02-15 14:26
离婚上诉程序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上一篇:离婚方式的选择:协议还是诉讼
- 下一篇:《继承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 · 一方在国外起诉离婚
- · 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
- · 什么情况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
- · 离婚诉讼中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定
- · 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 · 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
-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 · 过错方起诉离婚
- · 第二次起诉 离婚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