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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态度
www.110.com 2010-08-31 16:17

  公众如何看待婚前?受调查者态度尚存矛盾。57.2%的人表示“不属于夫妻共有,婚前财产公证清楚是应该的”;37.7%的人觉得“未来世事难料,这么做是以防万一”。但有人提出质疑:“还没结婚怎么就开始互相不信任了?”(21.8%),还有21.1%的人把公证看作“对感情的亵渎”。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书等)。

  夫妻经济实力的差别,成为是否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决定因素之一。57.1%的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与双方经济实力有关。其中,39.8%的人认为经济实力悬殊更有必要做财产公证,打消顾虑;42.9%的人表示,是否公证与经济实力无关。一名网友在做完婚前财产公证调查后留言说:“婚前财产公证是 ‘试金石’。有钱的一方,如果不知道对方是更爱自己还是更爱钱,就一定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还有被调查者说:“这是个两难的选择,说到我心里去了。婚前财产公证还是不公证,我心里充满矛盾!”

  N个爱“你”的理由,如果站在赞同婚前财产公证的阵营,婚前财产公证的确有一定存在的理由:

  首先,有人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是防止“功利婚姻”产生的利器。不能排除会有贪图钱财而结婚的人。对于“有产一族”而言,如果不在事先把“钱财”问题规划好,那将来的婚姻是极不安全的!对于“无产一族”来说,如果能“优雅”地接受或提出婚前财产公证,还能表明自己是为情而不是为财结婚的真心,这样在结婚后也能更有底气。

  其次,对再婚夫妻而言,做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处理将来双方各自儿女的抚养费、继承等问题。

  此外,还有一些人把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对父母的一个交代,很多父母,倾尽一生积蓄为儿子或女儿购置婚房,但很多小夫妻离婚率极高,离婚往往就是意味着分走一半的房产,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对于那些为儿女婚事付出了毕生积蓄的老人而言,却成为一种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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