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分配夫妻以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
www.110.com 2010-08-30 16:10
离婚时,夫妻以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的财产按照如下方法分割:
(一)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该方可以解散该独资企业,在依次清偿了(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之后,剩余财产作为进行分配。如果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所欠债务,就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参考法条:《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
相关文章
- ·离婚时怎样分配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的出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
- ·分割以夫妻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
- ·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的
- ·怎样分配夫妻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 ·夫妻一方经营的企业在离婚诉讼中就其所拥有的
- ·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同财产应如何处理
- ·对为达以离婚目的,夫妻一方申请撤销结婚证的
- ·夫妻一方欠对方的钱,离婚时能否写进离婚协议
- ·离婚协议无法判夫妻一方单独偿还债务
-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对方再婚仍要先办理离婚
-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
-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
- ·以儿子名义买的房 夫妻离婚怎么分
-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
- ·夫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何处理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举出以一方名义借债的欠条
- ·离婚诉讼中法院分配夫妻债务问题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