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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参与还贷 离婚她有权分房产吗
www.110.com 2010-09-02 13:34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参与还贷 离婚她有权分房产吗?

读者孙先生:婚前,我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婚后,妻子和我一起还贷。现与妻子感情不和想离婚,妻子说此房屋是,要分割一半,她有无权利分房子?

冯燕: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你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你妻子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时报Q友“123”:2008年12月,我爸爸在一家医院做手术导致身体残疾,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和医院交涉,也没有到法院起诉。现在是2010年5月了,听人说身体受到伤害需要在一年内起诉,要不法院就不管了。我该怎么办?

李登强:你说的是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在此你显然已经超过了上述的诉讼时效。但是,患者到医疗机构求医,则和医疗机构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如果以医疗合同纠纷的理由起诉该医疗机构,则没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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