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 >
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登记
www.110.com 2010-07-01 10:35

  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双方当事人必须是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未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