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未达成协议能否准予离婚?
www.110.com 2010-09-02 17:58
【案情简介】
张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二人就其子小张的达成协议,财产问题尚未达成协议,可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法律解答】
根据我国的规定,本案中的情况是不允许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所以,只有在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均有协议得以处理的前提下,双方才能够自愿离婚。
需要指出的是,在离婚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日后因为不履行而产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上一篇:采用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
- 下一篇: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 ·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 ·贝卢斯科尼达成离婚协议价值7亿别墅赠妻
-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
- ·离婚时患精神病分割财产协议无效
- ·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慎重不能感情用事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
- ·协议离婚容易引发财产纠纷案件
- ·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分割共有财产的
-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
- ·协议离婚变卖财产外出藏匿被起诉
- ·丈夫离家出走,妻子提出离婚要求按照财产协议
- ·夫要妻履行离婚协议,妻要夫分割隐瞒财产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
- ·协议离婚后能否再起诉
- ·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反悔可诉讼?
- ·协议离婚变卖财产外出藏匿被追诉
- ·诉讼前达成婚内离婚协议是否可作为离婚依据
- ·协议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
- ·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