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经协议或判决后可以变更吗?
www.110.com 2010-08-31 17:57
根据我国《》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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