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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工作的通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为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工作,使人民群众欢度传统节日,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2〕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国家经贸委的部署,2003年春节运输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预计我市旅客运量同比将继续有所增长。为确保春运工作如期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200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的春运工作。

  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要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第一,快捷有序”的指导思想,既各负其责,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做好春运工作。

  各级领导要深入春运第一线,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二、合理安排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变化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流动特点,提前做好运量预测,安排充足的运输能力,并留有一定的备用运力。要制定多种运输预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以应对特殊情况的发生。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与长途运输部门的联系,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做好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与疏导。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减少因盲目外出形成的压力。

  在优先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也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的运输。运输部门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物资储备,以缓解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矛盾。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运输安全

  春运开始之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铁路和道路的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等,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投入春运。春运期间,要加强例行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飞机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要教育广大驾驶员、乘务员遵守安全驾驶规则,防止超时超限,疲劳驾驶。要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突发情况下的车辆通行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继续把制止长途客车严重超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共同制定反超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公路客车超载、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违法行为。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减少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加强运输沿线和车站、机场及周边环境的治安整顿,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要重点抓好国道和省际公路的安全畅通,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辆、飞机旅行,确保运行安全。

  要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五、推行优质服务,加强宣传报道

  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春运工作作为检验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开展各项服务竞赛,在售票服务、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为旅客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车次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满足旅客需要。

  春节运输事关重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春运期间,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每10天向市春运办公室汇报一次春运进展情况。春运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并对春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200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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