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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市城区道路客运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道路客运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制止和打击违法经营,营造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市城区道路客运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制止和打击非法经营为重点,坚持以法治市与依德治市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注重统筹安排、协调配合,讲究工作方法,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城区道路客运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旅游环境。

  二、整治对象

  无证无牌及非法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货运车、老龄车、机动三轮摩托车、出租车。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在2003年10月底以前,市城区无非法营运现象,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经营环境明显改善。

  四、组织领导

  为搞好市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姜朝荣任组长,交通、公安、建设、运管、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与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的市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嘉陵、南河(含西城片区)、上西、东坝(含雪峰片区)四个片区整治工作组,负责具体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从2003年9月23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9月23日至25日),市级各有关部门、新闻宣传部门与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使社会和广大市民关心、支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交通运管部门、城建监察部门要出动二辆宣传车,在城区不间断地进行流动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片区整治工作组同时开展集中大规模的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行动,各新闻单位要派员负责采访报道。

  3、整治成果巩固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片区整治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整治成果检查方式、时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检查不间断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各片区整治工作组必须每天将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负责收集整理),市政府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客运市场的管理,加大对非法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和其它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杜绝已报废的人力客运三轮车销往市城区。

  (三)袁家坝开发区管委会、市中区大石镇、工农镇政府要将溜、躲、藏往各辖区内的非法营运人力客运三轮车的情况及时报告给市城区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四)市城区各路桥收费站要及时将出入收费站的非法营运人力客运三轮车报告给各整治工作组。

  (五)在整治工作过程中,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巡警等有关部门要迅速出动人力,配合各整治工作组依法予以处置。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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