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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公路水路2005年春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

  2005年春运从1月2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2005年春运期间,全省公路将发送旅客9341万人次、完成客运周转量42.3亿人公里,将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8%和5.1%;水路将发送旅客352.35万人次、完成客运周转量7309.72万人公里,分别为去年同期的99.78%和95.43%.

  经分析,2005年春运特点有:一是全省道路通行条件已大为改善。主要城市之间的班线都通过高速公路,行车效率大大提高,有利于通过加密和加班等方式增加运力。而县乡道路状况也有了很大改善,各地通过城乡公交化改造等方式,不仅提高了行车安全,也改善了农村的乘车环境;二是客流启动早,高峰出现早,持续时间长,各种客流高峰相互错开并连续出现;三是燃油供应紧张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公路运输量将继续上升,且预计涨幅比常年要高;水路运输沿海运量与去年基本持平,内河运量继续呈下滑趋势;五是今冬雾霾雨雪天气偏多,给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通行和水路运输带来不便。

  从运力准备来看,全省各地投入春运的车、船数量基本充足。公路运输,全省可投入载客汽车33083辆、约72万个客位,其中高级客车约9000辆,占车辆总数19%;水路运输,全省可投入客船750艘、57143个客位,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 44.79%和10.58%.运力比较充足,正常天气下的旅客集疏运基本保证。但一旦遇到恶劣天气如高速公路遇大雾、雪阻而封闭,其它公路个别路段因雨雪冰冻可能会发生路阻或塌方;水路如遇9级以上大风,大部分船舶将要停航等情况,可能造成旅客压站压港。

  2005年春运要坚持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工作目标,努力让旅客走得及时、走得满意。现就2005年春运工作提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春运是我们新年伊始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事关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意义重大。能否做好春运工作,是对交通部门执政能力的检验。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客货兼顾”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组织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主要运输企业要成立春运领导机构,统一协调、指导春运工作,在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以及春运快报、统计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省厅将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的春运工作,特别是春运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也要在春运开始前后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春运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调,科学安排

  1.做好客运运力组织协调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春运期间客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并在科学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订合理有效的运输组织方案。注意优化运力配置,挖掘运输潜力。要在当地政府春运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运力储备和调度,加强公路、水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组织协调,加强路、港、车、船各方面衔接配合,提高集疏运效率,增强运输能力。尤其是运输枢纽地区的交通部门要制订各种应急疏运预案,确保有序运输。要提前落实支援运力的协调工作,尤其对民工客流相对集中的邻近省份,要根据需要加班班次数量,及时与相关省交通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对方支援车辆来我省固定加班。对杭州等运力安排确有困难的重点口子,厅运管局要在春运前协调到达地的企业和管理部门,给予积极配合支持,确保重点口子运力的落实。运管部门要主动深入民工集中的乡镇和企业进行调研,掌握民工客流的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和有关单位签订包车或加班车运输合同。同时,对私自包车,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企业和车辆进行查处。既要做好干线和重点物资运输工作,也要认真做好农村、山区和边远地区等支线、短途的春运工作,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

  2.做好燃油供应协调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春运期间营运车(船)燃料供应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保证公路、水路沿线加油站能够为过往营运车辆、船舶供应充足的燃油,拥有加油站的运输企业也应尽可能储备燃油,以满足运输生产的需要,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3.保障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做好客运组织工作的同时,要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的运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公路、水路货运市场的跟踪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当发生运力不足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配运力组织抢运。本地运力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支援。

  三、加强督查,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深入运输经营场所,加大对包车、超长班线、渡口、山区班线、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海事、安全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情况,共同维护好公路水路运输安全。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与管理,保障道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畅通。在春运开始前,要对全省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进行一次大检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稳定路况,特别是高边坡、高挡墙路段的加固和养护,谨防春运期间发生大面积塌方等事故。各地要组织应急小分队,准备必要的扫雪机具、防滑路料,制订、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特别是客流高峰期,对高速公路和主要干线公路上的改造工程和养护施工路段要暂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要及时了解公路畅通状况,如遇高速公路封闭或公路塌方、路阻等情况,第一时间通报省厅春运办。 继续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要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原则,继续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车辆做到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车辆技术关,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客车参加春运。还要特别重视对春运加班车辆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对客运包车的安全管理,对申请加班线路的企业,必须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客运班线进行检查和调整,对达不到夜间通行安全要求的夜班车要停止运行。要从源头上制止客车的超载现象,严格车站门检制度,决不让一辆超载车辆出站。尤其要加强对乡镇客运站场的管理。

  港航管理部门要按照水运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四客一危”船舶安全监督,把严禁无证船舶非法载客,防治船舶超载等作为春运安全工作的重点。航道管理部门要确保航道的畅通。地方海事部门要特别重视对渡口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渡运高峰时,要派员到重点渡口现场监督管理,积极维护渡运秩序,确保安全。

  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开始前对司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教育企业干部职工和经营者、车船机驾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要做好车站安全门检工作,发现超载的车辆不得放行。切实做好客车和客船的维修保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配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要关心和安排好一线干部职工的生活,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保证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春运工作。

  四、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浙江交通精神出发,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树“负责任行业形象”的大事来抓,从旅客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意识,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以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结合运输市场整顿,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乱加价、乱罚款,维护正常运输市场秩序。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设立春运热线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春运期间旅客投诉的甩客、卖客、宰客和出租汽车拒载、乱涨价、乱收费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着落。各客运站、码头要因地制宜地推出增设售票窗口、增设民工、学生专窗、延长售票服务时间、主动上门售票等各类便民措施,搞好服务。各客运站、车、船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的卫生情况,防止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各快客、文明航线,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服务质量标准,打出品牌,带动整个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树立全新的行业形象。

  五、加强值班,按时统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信息收集,接收和处理投诉。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省港航局、厅运管局每天上午10时前将《2005年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部水运司和公路司,舟山市交委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报送信息数据和信息,报送的数据要及时、准确、规范,同时抄送厅春运办(设在厅运输安全处,电话、传真:0571-87810924、87819531)。春运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旅客压站压港、道路封闭等情况,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等规定及时上报。

  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或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向社会广泛宣传出行的各种信息和注意事项,通报春运进展情况,报道春运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把春运中好的做法、春运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厅春运办。

  各市交通局(委)和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请在春运结束后5天内将春运总结报厅春运办。

  附件: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略)

  浙江省交通厅
  二○○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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