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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2004年春节运输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2004年春节运输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兼顾货运”。为确保我市春节运输安全、优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3年,我市加大对交通设施的投入,高速公路里程进一步增加,运输单位高中级营运车辆的比重大幅上升。车站、机场的发运能力和候车(机)条件有所改善,铁路的提速和民航的迅速发展,为完成2004年春运任务提供了有利条件。据调查预测,2004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发运量将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略有增长。其中铁路和民航分别增长约5%和13%,公路发运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的出行要求不断提高。并且2004年春运期间,可能出现客流高峰提前,多种客流重合,客流集中,高峰期长,工作难度大的局面。加上南京火车站改建、地铁建设施工和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以及非典疫情的防控,将给春运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必须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克服困难,努力完成春运任务。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市政府成立市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有关区县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春运工作,统一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和信息收集。各级领导要深入春运第一线,了解掌握春运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沟通信息,密切联系配合。根据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建立落实春运工作责任制。在各尽其职、分工负责的同时,建立市春运应急系统,尤其是交通、公安、市政和气象部门,一旦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强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春运工作安全、优质、有序。

  二、充分准备,精心组织

  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工作。切实做好市场调查和分析预测,针对春运客流的特点,尤其是学生、民工等重点客流运输需求的信息,结合我市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制定运输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要组织充足的运力参加春运,并准备部分机动运力,以便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加强调度指挥,有计划地组织包车运输,努力增加班次、车次和航班,并提前公告和预售票。公路运输在保证干线和城乡客运的同时,要组织好农村支线客运。要做好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套,确保旅客出行方便。要高度重视非典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在春运大客流的情况下,既要保证各项防止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发烧病人的查堵,避免未能确诊的发烧病人进站上车、登机,又要尽量避免和减少由于防非典检查和发现发烧病人而对正常运输生产造成的影响,保证班车、列车、航班正点运行,杜绝旅客积压。要客货兼顾,优先做好煤炭、石油和节日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的电力、煤气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政公用部门要安排好市内公共交通运输和轮渡运输,尤其是要组织好元宵节灯会的旅客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的指挥、疏通和排障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市容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市容卫生管理。石油、电力、煤气、商业、物资等部门要保证春运期间的专项供应。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中、短期气象预报。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专题报道,对旅客出行进行科学引导。

  三、突出重点,确保安全

  确保春节运输安全尤其是旅客运输安全历来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认真执行和实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春运安全管理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春节运输和“黄金周”旅游运输安全。

  (一)各运输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在春运开始前对全部参运的车船、飞机及相关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公安交管和海事等部门进行检验,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船、飞机参加

  春运。同时,要切实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安全工作。

  (二)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要求,将制止长途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以及旅游客运超载、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参运、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作为春运安全工作的重点。海事部门要按照水运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客船和渡船的安全监督,严禁无证船舶非法载客,防止客船超载。

  (三)采取坚决措施,严肃查处长途客车和客船超载违章行为。对违章超载的车船,不仅要处罚,而且要转载分流旅客。各客运单位要严格按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因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除按规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追究客运站站长等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要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和救生措施。

  (五)铁路、交通、海事等部门对一些重点地段、桥梁、隧道、航道、航标等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畅通。加强对铁路平交道口、长江汽渡和乡镇渡口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渡运。

  春节运输期间,如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春运办公室。

  四、加强整治,维护秩序

  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目标。春运期间,交通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严格管理,防止“三乱”;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要加强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公安、武警、部队、铁路、交通、劳动、民政等部门要重点做好运输沿线和车站、机场附近的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工作,对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和危及行车安全、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运输环境。

  五、改进服务,提高质量

  春运期间,各运输单位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有关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提倡优质服务,推行规范化服务,广泛开展创“三优”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抓客车、列车和航班的正点率,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要确保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安全,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大力推出便民措施,采取多种售票形式,使广大旅客能够方便、快速、及时购票;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春运动态和增开班车、列车、航班及气象等消息,大力报道春运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对扰乱春运市场和各种“三乱”行为进行曝光。

  市政府春运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运输单位都要设立由专人值班的春运监督电话,并提前在媒体上公布。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南京市2004年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奚永明 副市长    副组长:刘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巨 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小斌 市经委副主任        刘少青 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光凡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胡小翔 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管局局长        吴德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徐定胜 南京军分区参谋长        王鸿生 南京港口局副局长        傅伯良 南京铁路分局副局长        俞焕听 禄口机场运行管理总部副主任        王鹏善 市市容局副局长        王文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 琦 市物价局局长助理        蒋 斌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声贵同志任主任,严庆陵、丛培建、罗豫刚、郑春发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6楼,地址:热河南路101号,邮编:210011,电话:58826526,传真:5881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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