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检局对《关于申请民用航空产品出口由民
www.110.com 2010-07-08 09:10
民航局函〔1991〕165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机载(包括飞机上所有零、配件)民用航空产品代理商检部门进行出口检验,以及你局适航司颁发的民用航空产品出口许可证,作为出口商检认证的意见。
为掌握和沟通有关情况,请你局将出口机载民用航空产品检验情况定期(每半年一次)向我局通报。
二、仅在陆地上使用的民用航空产品的出口,仍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和监督。
相关文章
- ·国家商检局关于加强进口钢轨检验工作通知
- ·国家商检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执行<
- ·劳动部、国家商检局关于进口电站锅炉安全性能
- ·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进出口锅炉压力容
- ·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颁发《进出口锅炉
- ·劳动部、国家商检局关于进口电站锅炉安全性能
- ·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进出口锅炉压力容
- ·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颁发《进出口锅炉
- ·劳动部、国家商检局关于进口电站锅炉安全性能
- ·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进出口锅炉压力容
- ·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颁发《进出口锅炉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财政部关于重申国家公务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调整PCT国际申请收费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申请商标及办理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
- ·科技部:欢迎外资企业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