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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整治深
www.110.com 2010-07-08 09:11

  市工商局《关于整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4年3月18日

关于整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
(深圳市工商局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为彻底整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以下简称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形象,根据市领导“真管、管到位、管到底”的重要批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原则:坚决贯彻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心组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同时,充分利用行政、司法等手段,依据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二)总体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机场候机楼商业区,消除机场候机楼商业区售假现象;使商业租赁和经营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营造深圳国际化城市的窗口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敏同志任组长,市工商局、质监局、宝安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经贸局、烟草专卖局、酒类办、深圳机场(集团)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效期至专项整治结束),统一指导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络,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队伍,按职能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市工商局负责对机场候机楼商业区进行全面清查和对周边商业环境的集中整治,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严格证照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合法来源商品、消费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三是严格执法。对去年以来各项整治行动中查出来的售假商铺,要在职责范围内尽快做出处理,符合查封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取缔;对发现的制假线索,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移交质监、烟草专卖、酒类专卖等部门跟踪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四是整治一批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突出的地段。五是建立“业主责任追究”机制。与机场候机楼商业区物业管理责任单位签订监管责任制,明确业主对售假的连带责任。

  (二)市质监局负责对机场候机楼商户售假源头的违法生产企业及地下加工窝点的依法查处,对工商等部门移交的售假线索跟踪查处,直至源头。同时,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质量知识培训,向机场候机楼门店从业人员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三)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及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要全力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整治工作,坚决清退售假商户。同时,要认真研究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模式的更新与调整,在3月底以前拿出商业经营模式调整与规划方案,切实解决由于商铺租金过高而直接引致商户售假的问题,重点引进一批规范的、具有良好信誉、受市场欢迎的品牌店或连锁店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在市经贸局、烟草专卖局、酒类办、深圳机场安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机场候机楼商业区及安检区商品准入制度,建立防假、打假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市烟草专卖局、酒类办负责对机场候机楼商业区销售的香烟、酒类商品的专项清查,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无合法来源香烟、酒类等商品的违法行为。

  (五)市经贸局等部门要在市场研究、制订商业规划、引进品牌店等方面积极支持深圳机场(集团)公司的有关工作。

  (六)市公安局要责成机场公安分局办理有关部门执法人员进出机场安检区域内的证件,并依照安检程序提供快捷、便利的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在机场安检区域内顺利开展执法工作,消除监管盲区。

  (七)市监察局负责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参与或庇护制假售假的行为,对未落实打假责任制或落实打假责任制不力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和《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整治步骤

  (一)全面整治阶段(2004年3月5日至4月5日)

  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案分工要求,制定本部门的整治行动方案,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机场候机楼商业区违法经营行为的整治工作。

  (二)巩固阶段(2004年4月6日至5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前阶段的整治成果,结合本部门制定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机场候机楼商业区的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对我市各口岸、车站、旅游景区等“窗口”地段商业区的综合整治,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做好检查验收,书面总结报市政府。适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考察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机场候机楼打假问题。我市正在努力建设国际化城市,机场作为深圳的窗口,出现售假问题对我市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定要将有关整治工作作为实施“净畅宁工程”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严肃彻底地整治好机场候机楼商业环境。

  (二)加强协作,严格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对触犯刑律的制假售假分子,要坚决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的要求,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立追究业主连带责任制。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及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要提高机场候机楼商业区准入门槛,采取与经营商户订立“承诺不违法经营”协议等措施,加强业主监管力度。如机场候机楼商业区继续出现售假现象,坑害消费者,影响我市形象,有关部门要追究业主的连带责任。

  (四)加强舆论监督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大力支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已查实的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各部门定期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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