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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遇车祸身亡 叔叔虚构事实诽谤他人获刑
www.110.com 2010-08-10 14:36

侄子遭遇车祸身亡,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叔叔在网络上大肆发贴、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最终自食苦果。日前,江苏省睢宁县公开宣判了这起网络诽谤案。被告人姚某犯诽谤罪,被判处一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23日,被告人姚某侄子因发生死亡。被告人姚某于2008年5月2日至2008年6月10日间,先后在凤凰圈、新浪网、江海论坛、红网论坛、雅虎论坛、MSN论坛等大小网站上以网名“xzsuinin”“雅洁”“ccccs”等,捏造事实,发表了“江苏变态老师逼死5名学生,隐瞒导致死亡增加11人”等文章。被告人姚某在文章中说其侄子的班主任老师刘某是“恶魔”“变态”,诽谤刘某是“精神不正常,一发作就想整人”;虚构了“体罚、辱骂学生是刘某教育学生的基本方法与习惯等事实。被告人姚某还捏造事实,对刘某的妻子进格侮辱。被告人姚某所发表的言论,网上浏览人次达数千人,跟贴近百人。由于被告人姚某在网上大量发贴,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严重损害了刘某夫妇的人格和名誉,严重侵犯了自诉人的身心健康,致自诉人刘某不能正常工作,其妻经医院诊断为抑郁症,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姚某对自诉人所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多次向自诉人鞠躬道歉,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的忏悔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被告人姚某捏造事实在网上发贴,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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